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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2獎助學金公告列表
標 題 |
彰化縣109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校內申請時間:110/3/1~3/12) |
發布日期 |
2021/3/3 |
點閱次數 |
98 |
詳細內容 |
獎學金名稱:彰化縣109學年度第2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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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申請:110/3/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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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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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3/12前將相關文件繳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辦理,逾時或文件不齊全者,視同放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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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資格︰(欲申請者,請務必詳讀申請辦法)
˙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彰化縣滿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學校自強學生(不含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符合本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獎助金額:
(一) 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五千元。
(二) 大專(院)校學生(含五專四五年級):八千元。
(三) 其他各級學校獎助金額規範請詳見辦法。
二、申請文件:煩請備齊相關文件
(一)申請書1份。
(二)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請以A4紙張印製。
(三)自強證明:符合本要點第二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文件(請務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請依附件「學校證明書」格式送件)。
(四)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一份(請將等第成績換算成數字)。
(五)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一個月內申請者)一份。
三、注意事項︰
(一) 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印本,請加蓋「與正本相符」戳章及承辦人員職章。
(二) 本獎學金申請採網路登錄及紙本申請併行方式辦理,請各校承辦人於校內初審合格後,資料彙集造冊(請依申請者成績高低順序製作清冊,大專(院)校及系研究所請分別造冊),並至本獎學金專屬網頁登錄申請者資料(網址:https://reurl.cc/v56Lpa),請務必完成線上登錄,勿影響學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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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連結 |
無 |
相關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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