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115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免試入學現場登記分發報到注意事項
一、現場登記、分發及報到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115年7月08日(星期三)
(二)地點:本校聖嘉民大樓一樓「聖嘉民會議廳」。
報名學生辦理現場登記分發請依「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指定之日期、梯次時間、地點,及本注意事項規定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及報到。
二、現場登記分發各梯次登記開始及截止時間如下表:
三、現場登記、分發及報到注意事項
(一)報名學生參加登記前請詳細查閱招生簡章第19頁之規定,並親自至本校辦理現場登記分發,若因故無法參加者,可委託他人辦理(受委託人以代理一名報名學生為限,詳閱簡章99頁),並須備妥身分證件及報名學生應攜帶之資料,依規定參加現場登記分發,始得承認錄取資格,惟報名學生不得委託其他報名學生辦理現場登記分發。
(二)應攜帶資料:(1)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2)身分證明文件正本(身分證、健保卡或戶口名簿)、(3)國中畢業證書(學歷(力)證件)正本、(4)戶口名簿、(5)大頭照電子等相關資料。
※特別提醒:報名學生請務必攜帶【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未攜帶正本者,將無法參加現場登記分發,亦不得以切結書代替國中學歷證件,請詳細檢查應攜帶資料,以免喪失錄取機會。
(三)逾時登記之學生(指學生未依「免試入學成績暨現場登記分發報到通知單」及本注意事項定之截止時間內辦理登記者):學生逾時登記則於第一梯次分發結束後,第二階段開始前再予分發。
(四)特種身分生於參加第一階段登記分發且錄取報到後,不得再參加第二階段登記分發,若特種生以一般生身分(第一階段登記)放棄,可以特種生身分參加第二階段登記分發;惟如放棄第一階段登記分發,參加特種身分外加名額分發者,未獲外加名額錄取時,不得要求回復一般生 (第一階段)身分辦理分發錄取。
(五)錄取生如欲放棄錄取資格者,應於115年7月13日(星期一)12:00前傳真並且同時以電話確認已填寫之「免試入學錄取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簡章第93頁,附表二),再以掛號(郵戳為憑)寄至本校教務處,逾期不再受理放棄錄取資格申請。
(六)接獲通知可參加現場登記分發之報名學生,並不表示該名學生一定能被錄取,須視招生名額是否分發額滿而定。
(七)遠程考生應把握行程,提前到達,若逾時登記致喪失錄取機會,應自行負責。
(八)若有未盡事宜,請參閱「115學年度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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