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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長廣播:【獎助學金專區!!】來關心一下摳摳吧~

宜蘭縣115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獎勵

{{ $t('FEZ001') }} 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 $t('FEZ002') }} 學務處|

一、獎勵對象:

凡設籍本縣滿六個月(含)以上,且通過原住民族委員會於114年辦理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者,得申請本項獎勵金。

二、獎勵項目:

一、初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500元整。

二、中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1,000元整。

三、中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2,000元整。

四、高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3,000元整。

五、優級認證合格者,每名核發新臺幣5,000元整。

三、計畫期程:

一、受理申請期間:自115年4月1日起至115年5月31日止(以受理申請截止日下班前送達為準,非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審核結果及獎勵金發放:於115年8月31日前完成。

四、獎勵限制:

一、同一級別之獎勵金,每人限申請一次,不得重複申領;惟同一級別不同族語別或方言別者,不在此限。

二、曾申領較高級別獎勵金者,不得再申領較低級別之獎勵金。

三、已申領本縣其他機關同性質之獎勵或補助者,不得重複申領。

四、違反前揭規定者,不予受理;已領取獎勵金者,本府得撤銷其資格並追回全部獎勵金。提供不實資料或虛偽證明文件者,亦同,並由當事人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五、本計畫經費有限,依完整收件先後順序核發,發完為止。

五、申請應檢附文件:

一、申請書(附件一)。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申請日前一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未滿18歲之申請人,另須檢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戶籍謄本)。

四、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合格證書影本(須註明「與正本相符」並加蓋私章)。

五、領據(附件二)。

六、申請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七、切結書(附件三)。

六、申請程序:

一、申請人應於受理申請截止日前(以截止日下班前送達為準,非以郵戳為憑),備齊申請文件,以親送或郵寄方式送達:260021宜蘭縣宜蘭市中山路5段166巷12號4樓。(請註明:申請115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獎勵)

二、申請文件如有缺漏,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駁回其申請。

三、案件審核結果另以書面通知,所附文件概不退還。

四、經審核通過者,據以辦理撥款,獎勵金逕撥至指定帳戶。

七、附件:申請書、領據、切結書

 宜蘭縣115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通過獎勵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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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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