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防疫小組|
一、為配合指揮中心自111年5月17日起調整COVID-19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政策,本部前以111年5月18日臺教高通
字第1112202334號函諒達。
二、現考量校園除上課班級屬高度密集場域之外,其餘校園空間尚可保持適當社交距離,且為兼顧教職員工生到校辦理事務之需求,
前開自主防疫期間,非必要不得外出,倘若需外出,需有2日內家用抗原快篩陰性檢驗結果,才可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且
外出時全程戴口罩及保持社交距離,得入校但不得入班上課。
{{ $t('FEZ003') }}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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