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
{{ $t('FEZ002') }}學務處|
一、為鼓勵學生藉由實際走訪部落,並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9條:「各級政府對學前教育及十二年國教基本教育階段之學生,應提供學習原住民族語言、歷史、科學及文化之機會,並得依學校地區特性與資源,規劃原住民族知識課程及文化學習活動。」國教署委託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辦理旨揭活動。
二、文化課程體驗營活動概述:
(一)時間與地點:111年1月24日(一)至111年1月25日(二),新北市福山部落。
(二)參與對象限額30人,以居住於都會區之原住民族籍國、高中生為主。若有剩餘名額,開放都會區其他教育階段之原住民族籍學生及對原住民族文化有興趣之學生。
(三)報名方式:詳如實施計畫,並於111年1月16日(日)23時59分截止報名。
三、本案聯絡人:國立台中教育大學原住民族教育及文化研究中心,電話:04-22188195(阮小姐)、04-22183398(鄭小姐),電子郵件:rubymoses0913@mail.nt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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