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技合處|
創稿文號:A111053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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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 |||||||
分 文 日 期︰2022-05-31 | 承 辦 人︰研究發展組_李盈青 | ||||||||
收 發 文 號︰1110003634 | 聯 絡 方 式 |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 ||||||||
密 等︰普通 | 聯絡人 :陳麗樺 科員 | ||||||||
來 文 機 關︰科技部 | 電話 :02-2737-7211 | ||||||||
來 文 字 號︰科部科字第1110030505號 | 傳真 :02-2737-7951 | ||||||||
發 文 日 期︰2022-05-30 | 電子信箱:lhc@most.gov.tw | ||||||||
附 件: 1. 8e43fa91c6478c7b3322d714ba68c995_111U0P004489_111D2012455-0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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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112年度科技部「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申請案,自111年6月2日起至7月28日止受理申請, 逾期、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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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申請案各類書表請務必至科技部網站(https://www.most.gov.tw)首頁,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辦理線 上申請,申請機構應確認研究人員之資格條件符合科技部「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作業要點」規定, 審核通過後始得將其申請案於前開申請期限內彙整送出。申請程序如下:研究人員應登入本部「學術研發服務網 」之「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作業系統」,填寫並上傳文件後,將申請案送至申請機構;申請機構審 核通過後,於本部公告之申請期限內線上彙送本部(不須備函)。另研究人員於文件上傳後,建請與申請機構再 次確認審核狀態,俾申請機構於申請期限完成彙送。 二、科技部鼓勵研究人員赴東協10國、南亞6國及紐澳等國家研究,擴展學術合作,重點如下: (一)東協10國(菲律賓、越南、寮國、柬埔 寨、泰國、緬甸、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汶萊)、南亞6國(印度、 孟加拉、不丹、尼泊爾、巴基斯坦、斯里蘭卡),以及紐西蘭、澳大利亞。 (二)研究領域宜符合上述國家區域特色,及易發揮資源共享效益為主,內容涵括人文社會科學(如政治經濟發展、 企業發展與管理、文學、藝術、語言、人才教育、社會文化、宗教信仰、南島語言與文化、科學教育)、自然 科學(如大氣、海洋、地球科學、空間資訊、永續發展整合、防災科技)、生命科學、工程及應用科學等領域。 (三)另科技部與美國、加拿大、德國、比利時及日本等國家級研究機構簽有合作協議;補助任務導向型團隊赴國外 研習計畫亦公告推薦跨及18個國家、94個國外研習機構等尖端研究實驗室達200餘間,研究人員可參考赴國外 短期研究,但不以此為限。 三、本案相關訊息同時登載於科技部網站「最新消息」,電腦操作問題請洽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2)2737-75 90、2737-7591、2737-7592;對申請事宜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科教國合司陳麗樺小姐,電話:(02)2737-7211。 |
{{ $t('FEZ003') }}2022-06-01
{{ $t('FEZ014') }}202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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