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技合處|
| 創稿文號:A1130821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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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 |||||||
| 分 文 日 期︰2024-08-21 | 承 辦 人︰研究產學組_周雅榛 | ||||||||
| 收 發 文 號︰1130006487 | 聯 絡 方 式 | ||||||||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 ||||||||
| 密 等︰普通 | 聯絡人 :孫小于 科員 | ||||||||
| 來 文 機 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電話 :02-2737-7131 | ||||||||
| 來 文 字 號︰科會科字第1130059339號 | 傳真 :02-2737-7951 | ||||||||
| 發 文 日 期︰2024-08-21 | 電子信箱:hysun@nstc.gov.tw | ||||||||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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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本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113年第二期自113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線上申請,逾期恕 不受理,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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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一、旨揭補助113年第二期作業期程如下: (一)受理申請日期:113年9月1日(星期日)至113年9月30日(星期一)止,以貴機構線上系統彙送本彙時間為憑 。申請程序如下順序: 1、貴機構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以下簡稱會議主辦人),應先於本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 務網線上申請並繳交送至貴機構。 2、貴機構收得會議主辦人申請案後,應先審核相關資格與文件再彙整送出,毋須備函。建議貴機構依作業需求 於線上系統自行設定會議主辦人繳件時間,以利申請案於截止期限前送達本會。 (二)申請案件之研討會舉辦日期:須為113年10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期間。獲本會核定補助之案件以結案時歸墊方 式補助,所需費用由申請機構先行墊付,毋須俟公告審查結果後始得舉辦研討會。 (三)審查結果預定公告日期: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必要時得予展延。 二、本補助案注意事項如下: (一)為鼓勵與國際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大型國際學術會議;申請時請詳填外籍專家學者參與人數及國家數,且至少應 有兩個國家或地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但不包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 (二)因應研討會運用數位化技術辦理之需求,外籍專家學者或與會人員如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方式參與會議,可 視為親自出席,規劃補助費用項目時請整體考量實體或視訊等會議形式之需求。 (三)為支持女性科研人員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及鼓勵申請機構提供照顧幼兒之措施,本補助項目得依實際需求提 供托兒服務經費。 (四)經本會審查未獲推薦之申請案件不得提出申覆,其餘規定請參考本補助作業要點及相關資訊(網址:https:/ /www.nstc.gov.tw/sci/ch/detail/1360c09c-0890-47ae-9275-cecefe5a3167)。 三、本補助案聯絡資訊: (一)補助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會科教國合處承辦人孫小于科員,Email:hysun@nstc.gov.tw。 (二)本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系統操作如有疑義,請洽本會資訊處客服人員,Email:misservice@nstc.gov.tw;電話 0800-212-058、(02)2737-7590、(02)2737-7591、(02)2737-75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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