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課指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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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助對象:護理相關科系(含北醫學士後護理系)畢業前一年學生, 有志於臺北市立萬芳醫院從事臨床護理工作者。
二、獎助條件:
(一)前學年度成績需各科及格且總平均 78 分(含)以上,實習成績 83 分(含)以上,操行(德育)成績在80分(含)以上(或甲等以上),或 前學年度該班成績前1/3者,經護理學系(科)主任推薦。
(二)最終錄取結果以醫院核定。
三、獎助內容及期間:獎助學金金額以每人每學期五萬元為上限(以繳費證明核備),至多補助兩學期。
四、審核通過後,需簽訂「優秀護理學生獎助學金合約書」,畢業後, 應立即進入醫院服務,其服務年限為請領獎助學金之總年限加一年。 (已具備護理師證書者,於畢業離校 1 個月內辦理報到手續;尚未 具備護理師證書者,於執照考試完畢一週內辦理報到手續)。
五、歡迎領取本獎助學金者,能向校方申請至本院完成畢業前選習/或 最後一哩實習。
六、申請方法:填妥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文件請以掛號郵寄, 於111年05月31日前 (郵戳為憑),寄至護理部王錦雲督導長收。
七、諮詢窗口:護理部王錦雲督導長【電話:02-29307930 分機: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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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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