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為配合我國當前人口及移民政策,擴大培育與留用僑生3倍量能,本會積極推動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人才,以達國家人口及移民之政策目標。為達上述量能,本會業報經行政院核定「112年至115年度社會發展中長程個案計畫-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以提供獎學金廣招優秀僑生來臺就學,達致吸引更多僑生來臺升學及留臺工作之綜效。
二、本會提供來臺就讀大學校院頂尖及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說明如下:
(一)獎項類別:
1、頂尖僑生入學獎學金:每學年新臺幣26萬元,採續領審核機制,四年共計104萬元。112年總計核發名額為76名。
2、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每學年10萬元,採續領審核機制,四年共計40萬元。112年總計核發名額為177名。
(二)審核機制:
1、上開頂尖及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之申請,將分由各駐外館處對外公告及進行初審。
2、駐外館處報送初審名單,並經本會核定後核發獲獎公函及對外公布。
3、駐外館處轉致獲獎公函,並向獲獎學生確認錄取學校及報送本會。
4、獲獎生來臺註冊報到後,就讀學校報送獲獎生資料予本會,本會核撥獎學金請學校轉致。
三、為擴大吸引優秀僑生來臺就讀,本會規劃以創新合作模式,結合海內外資源及產官學研豐沛量能,推動大學校院與本會合作提供聯名獎學金計畫,提升優秀僑生留臺工作之意願,上開聯名獎學金計畫運作說明如下:
(一)大學校院願配合並提供等額之頂尖或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者,則與本會設立聯名獎學金。
(二)學校自行決定提供獎學金類別及名額,且獲獎僑生必須同時獲得本會與該校審核同意後,始獲得聯名獎學金獎項。
(三)倘大學校院有意願參與上開聯名獎學金計畫,請簽署聯名獎學金承諾書於12月中旬前送本會,俾利本會後續彙整後對外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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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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