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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體奉恩主公濟世助人之聖德,行天宮關懷社會弱勢家庭或個人因突逢變故致使生活、就學、醫療等陷入困境,爰訂本辦法,給予即時幫助,助其度過急難。
濟助對象:本辦法涵蓋家庭急難、學生急難及醫療急難濟助:
1.『家庭急難濟助』: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針對家庭或個人之生活費、喪葬費等濟助。
2.『學生急難濟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專院校之學生。針對學生個人之學 雜費、生活補助(含營養午餐)費等濟助。(需加蓋學校關防)
3.『醫療急難濟助』: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 ,其醫療費及輔具費支應有困難者。 針對病患個人於醫院內發生之醫 療費及輔具費(以輪椅、拐杖、助行器、便盆椅為限)之濟助;不包括看護費及家屬生活費等。(需加蓋醫院關防)
4.如有特殊變故須急難救助但不含於上述項目者,另以個案辦理。
檢附文件:
(1)轉介申請書
(2)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需有記事欄)
(3)低收入戶證明或清寒證明(無則免附)
(4)子女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
(5)身障手冊或重大傷病卡
(6)重大事故證明資料:如疾病診斷書、死亡證明、醫療或喪葬費用收據影本、重大災害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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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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