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技合處|
創稿文號:A1110627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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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 |||||||
分 文 日 期︰2022-06-27 | 承 辦 人︰就業實習組_林中聖 | ||||||||
收 發 文 號︰1110004313 | 聯 絡 方 式 | ||||||||
速 別︰速件 | 地 址︰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 ||||||||
密 等︰普通 | 承辦人 :林雅慧 | ||||||||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 電話 :02-7736-5842 | ||||||||
來 文 字 號︰臺教技通字第1110061074號 | 電子信箱 :yh1116@mail.moe.gov.tw | ||||||||
發 文 日 期︰2022-06-24 | |||||||||
附 件:僑外生留才方案資訊-畢業僑外生在臺工作說明 1. cad03c497b9c00db7c0ecf18f1a5deb3_A09000000E_1110061074_senddoc2_Attach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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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檢送「僑外生留才方案資訊—畢業僑外生在臺工作說明」1份,請貴校妥處運用,請查照。 | |||||||||
說 明: 一、依據勞動部111年6月17日勞動發管字第1110510237號函辦理。 二、依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現行開放雇主得聘僱外國人在臺從事專業工作、中階技術工作及基層體力工作;取得我 國副學士以上學位僑外生,除可從事中階技術工作外,另得依僑外生評點制免除工作經驗及薪資等必要條件,從 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請貴校加強宣導僑外生後續留臺工作方案,吸引僑外生來臺就學。 |
{{ $t('FEZ003') }}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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