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技合處|
創稿文號:A1111212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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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 |||||||
分 文 日 期︰2022-12-12 | 承 辦 人︰就業實習組_林中聖 | ||||||||
收 發 文 號︰1110008848 | 聯 絡 方 式 |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 ||||||||
密 等︰普通 | 承辦人 :林宸宇 | ||||||||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 電話 :(02)7736-6797 | ||||||||
來 文 字 號︰臺教技(三)字第1110121589號 | |||||||||
發 文 日 期︰2022-12-12 | |||||||||
附 件:勞動教育專業人員遴選作業要點 1. 36780b1a79fb711b8d91c774b3f3eb55_A09000000E_1110121589_senddoc2_Attach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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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勞動部為辦理勞動教育專業人員遴選作業,請貴校轉知教師如符合條件且有意願擔任勞動教育種子教師可 向該部提出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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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據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2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64183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勞動教育,勞動部於111年11月4日以勞動關5字第1110139878號令訂定「勞動教育專業人員遴選作業要點 」(如附件,以下稱該要點),並自即日起生效,又依據該要點第6點規定:「符合第3點或第4點所定資格,且無 前點所定情形者,得主動申請或由政府機關(構)、學校、事業單位、團體洽詢意願後推薦遴選為勞教人員」, 爰請貴校協助轉知符合條件且有意願教師向勞動部提出申請擔任勞動教育種子教師,俾利辦理遴選作業。 三、個人申請方式: (一)申請者請填寫線上申請表(網址:https://www.surveycake.com/s/NWazL),佐證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c hudy@mol.gov.tw,並簽署該要點附件二之二申請/推薦表中同意授權欄位,該頁正本掛號郵寄至勞動部。 (二)個人申請資料請於111年12月16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及掛號郵寄資料至勞動部。 四、勞動部於推薦時間截止後,後續審查程序說明如下: (一)收件後將進行相關初步審閱及通知補件程序。 (二)完成初步審閱申請文件後,將依要點成立審查小組,預訂112年1月進行審查,審查完成後,通知遴選通過之勞 動教育種子教師,並公告於全民勞教e網所設置之勞動教育專業人員人才資料庫,以提供查詢。 五、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勞動部承辦窗口朱紹瑄小姐,電話:(02)8590-2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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