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技合處|
| 創稿文號:A1140919044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函 | 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 ||
| 分 文 日 期︰2025-09-19 | 承 辦 人︰實習合作組_莊惠鈞 | |||
| 收 發 文 號︰1140007226 | 聯 絡 方 式 | |||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242030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3樓 | |||
| 密 等︰普通 | 承辦人 :黃琯寓 | |||
| 來 文 機 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 電話 :(02)8995-6399 分機:1850 | |||
| 來 文 字 號︰北分署就字第1143904783號 | 電子信箱 :mia-huang@wda.gov.tw | |||
| 發 文 日 期︰2025-09-19 | ||||
| 附 件:如主旨 1. 026d3289b5da7b8dec94fa24c8984f38_A17020100J_1143904783_doc1_Attach1.jpg | ||||
| 主 旨:檢送本分署「支援青年就業計畫」宣傳單電子檔1份,請貴校協助公告,並轉知應屆畢業生及青年校友踴 躍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 ||||
| 說 明: 一、勞動部為執行「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協助初次尋職青年(下稱初尋青年)穩定就業,自114 年9月1日推動「支援青年就業計畫」,強化原「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及早對畢業後尚未就業之初次尋 職青年提供就業協助。 二、請貴校惠予協助自即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運用校內資源(如電子看板、跑馬燈、公布欄、學校官網及社群媒 體等)宣導旨揭計畫;紙本宣傳單將另行郵寄,電子跑馬燈參考內容如下:「本國籍15至29歲初次尋職青年,未 在學且未就業連續達60日以上者,尋職津貼及就業獎勵合計最高可請領新臺幣4萬8,000元整!詳情請上台灣就業 通網站查詢(http://www. taiwan jobs. gov. t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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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4') }} 1790-12-19|
{{ $t('FEZ004') }} 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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