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技合處|
創稿文號:A11111080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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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 |||||||
分 文 日 期︰2022-11-08 | 承 辦 人︰就業實習組_林中聖 | ||||||||
收 發 文 號︰1110008028 | 聯 絡 方 式 |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 ||||||||
密 等︰普通 | 承辦人 :約聘人員 張思瑀 | ||||||||
來 文 機 關︰彰化縣政府 | 電話 :7121530#14 | ||||||||
來 文 字 號︰府青職字第1110428416號 | 傳真 :7121650 | ||||||||
發 文 日 期︰2022-11-08 | 電子信箱:ssuyu71215@email.chcg.gov.tw | ||||||||
附 件:修正之「111年彰化縣政府青年創薪加倍領獎勵試辦計畫」、修正對照表及 申請資料各1份 1. efe63a223d1386d926d6e429c8633f81_376470000A_1110428416_ATTACH1.pdf 2. efe63a223d1386d926d6e429c8633f81_376470000A_1110428416_ATTACH2.pdf 3. efe63a223d1386d926d6e429c8633f81_376470000A_1110428416_ATTACH3.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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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檢送本府修正之「111年彰化縣政府青年創薪加倍領獎勵試辦計畫」、修正對照表及申請資料各1份,敬請 貴校惠予公告周知,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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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為查旨揭計畫申請人資格,特修訂試辦計畫第5點,新增申請人之檢附文件,說明如下: (一)為查證申請人為110學年度應屆畢業生,且任職期間薪資達27,000元以上,檢附文件新增「畢業證書影本」及 「薪資明細表或薪資轉帳紀錄影本」。 (二)且為查證申請人於中華民國109年9月1日至110年8月31日期間畢業,且畢業後依兵役法規徵集服義務役,並於 110年6月15日(含)後退役,檢附文件爰再新增「退役證明文件影本」。 二、檢附旨揭修正之試辦計畫(附件1)、修正對照表(附件2)及申請資料(附件3)各1份,相關資訊可至彰化縣政府-青 年發展處 (chcg.gov.tw)查詢。 |
{{ $t('FEZ003') }}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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