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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才公告及就業宣導

轉知:僑務委員會轉知教育部辦理暑假旅宿業職場體驗獎勵方案

{{ $t('FEZ002') }} 技合處|

創稿文號:A1120621001
僑務委員會 函
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分 文 日 期︰2023-06-21 承 辦 人︰實習合作組_林中聖
收 發 文 號︰1120004792 聯 絡 方 式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10055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15、16、17樓
密   等︰普通 聯絡人 :楊翔婷
來 文 機 關︰僑務委員會 聯絡電話 :23272815
來 文 字 號︰僑生聯字第1120080264號 電子郵件 :mandy0901@ocac.gov.tw
發 文 日 期︰2023-06-20  
附   件:教育部來函暨附件

     1.  1a9c171e3007d6818a3a8bf3e68cba95_A49000000B_1120080264_doc2_2_Attach1.pdf
主   旨:有關教育部辦理暑假旅宿業職場體驗獎勵方案,請協助協助宣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本(112)年6月16日臺教授青字第1120000138A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疫後擴大旅宿服務徵才計畫,該部青年發展署提供獎勵金鼓勵大專校院本國學生及僑外生運用暑假至旅宿
   業進行職場體驗,藉由熟悉旅宿業各項服務工作與技巧,累積實務經驗,儲備未來產業人才。
 三、旨揭方案內容,簡述如下:
  (一)獎勵對象及期間:111學年度大專校院本國學生及僑外生,於職場體驗網(https://rich.yda.gov.tw/)投遞履
    歷並媒合成功,於112年6月15日至9月15日至旅宿業職場體驗1個月以上者。
  (二)獎勵條件:除業者提供薪資外,職場體驗時數每月達80/160小時者,獎勵每人每月新臺幣(以下同)3,000元/
    6,000元;職場體驗地點位於偏遠(特定)地區者,每月額外給予3,000元。
  (三)申請方式:有意者可至「職場體驗網-暑期旅宿業職場體驗」專區進行線上申請。
 四、本案有關僑生暑期工讀補助,請協助向貴校僑生廣宣,若對於旨揭方案有相關疑問,請洽教育部青年署(電話:
   02-77453870)。
 五、檢附教育部來函暨附件乙份,敬請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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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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