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smc300
{{ $t('FEZ002') }}衛生保健組|
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本(109)年2月21日警署刑防字第1090000977號函辦理。
二、近期因受旨揭疫情影響,網路出現流傳「臺灣數百人因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等類似之假訊息,已涉嫌違反
「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
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規定。另依本年2月25日三讀通過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第14條規定(略以),散播謠言或不實資訊,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新臺幣3百萬元以下罰金。
三、上開特別條例近期將由總統公布,其效力優先於傳染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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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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