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課指組
{{ $t('FEZ002') }}學務處|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五專4-5年級、二專部「各類身分『學雜費』減免」申請說明
五專4-5、年級、二專部具以下身分同學您好,
※申請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各類身分減免,
減免申請:原住民、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身心障礙學生(輕、
減免系統開放時程111年05月02日 上午8:00起至111年05月20日17:00止
進行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各類身分『雜費』減免」申請作業,
1.至校園資訊服務一到五年級各類減免申請作業系統填報相關資料 2.登錄存檔後,請印出「學生各項就學優待(減免)申請書暨切結
3.線上填報後印出申請書,學生暨家長(或監護人)簽名後與相關 |
※※※請務必詳閱申辦流程說明,並依步驟辦理※※
◆線上系統填報(申請書)路徑:
學校首頁→校園資訊服務→帳號密碼→申請→學務申請作業→
如有問題請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或撥03-9897396#
◆相關證明資料繳交:
※※※請附上線上系統印出之申請書(印出簽名) 與相關證明一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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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身分別 |
申請繳交文件 |
軍公教遺族/ 現役軍人子女 |
1.軍公教遺族:撫卹令或年撫卹金證書、 2. 現役軍人子女:家長在職服務相關證明文件。 3.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皆需含詳細記事) 4. 第一次申請者,需另填一份報部申請表。(洽課指組) ※軍公教遺族申請者,將先函報教育部,待通過後始得減免。 |
身心障礙 人士子女/學生 (輕/中/重/極重度) |
1.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 /特殊教育學生鑑定證明影本 (有 2.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皆需含詳細記事) ※注意!家庭前一年所得不超過220萬元 未婚者:為其學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所得總額。 已婚者:為其學生本人及配偶所得總額。 離婚者:為其學生本人之所得總額。 |
低收入戶 |
1.低收入戶證明,(縣市政府社會局或鄉鎮市公所核發, |
中低收入戶 |
1.中低收入戶證明,(縣市政府社會局或鄉鎮市公所核發, |
原住民 |
1.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皆需含詳細記事) |
特殊境遇人士子女/孫子女 |
1.特殊境遇人士子女/孫子證明,公文需須註明學生姓名、 |
※※※以上相關證明如為影本需帶正本查驗,繳交影本※※※ |
注意事項:新式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影本或戶籍謄本為近三個月
<戶籍謄本須含有學生及家長,
※如申請內容有變動則以課指組公告為主。
1、凡符合以上就學優待補助條件之學生,每學期需提出相關文件
2、同時具有多項減免身分者,僅能擇一辦理。
3、轉學生(降轉生)入學前,如該學期已享受減免之費用,
4、曾在大專校院就讀並辦理減免後才休、退學者,
5、本減免不含延長修業年限、暑期補(重)修等學生。
6、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學生,
7、下列人員子女不得申請現役軍人減免:(1)後備軍人、
8、請於繳費截止日前完成減免程序,逾期未申請者視同棄權。
{{ $t('FEZ012') }}
{{ $t('FEZ003') }}2022-04-29
{{ $t('FEZ014') }}2022-07-12|
{{ $t('FEZ004') }}2022-06-12|
{{ $t('FEZ005')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