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痘
水痘是我國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最具傳染性的疾病之一,特別是在發疹早期,根據研究顯示其家庭二次侵襲率高達85%-90%,好發季節於冬季及早春,感染年齡以3-9歲兒童占多數,近年逐漸後移至9-15歲。水痘初期(紅疹出現前1–2天)輕微發燒(℃)、疲倦、食慾不振、頭痛及肌肉或關節痠痛等症狀,之後皮膚開始出現紅疹,漸發展成紅丘疹、水泡疹、膿泡疹而後結痂,由臉、頭皮往軀幹四肢延伸,全身性皮疹逐漸快速顯現隨後變成水疱,最後留下粒狀痂皮(通常約於二至四星期內痊癒)。曾施打過疫苗者仍罹患水痘可能,仍有25%至30%可能出現較嚴重的水痘症狀,不宜忽視。
傳染方式
(一)經由皮膚直接接觸、飛沫或空氣傳染,接觸到得帶狀疱疹患者之水疱,也可以造成傳染。此外,也可被經由被水疱液和黏膜分泌物污染的器物間接傳染。痂皮則不具傳染性。
潛伏期:10-21天,一般為14-16天。
可傳染期
出紅疹前5天(通常為前1~2天)到出現後5天之間,傳染力最高。帶狀疱疹患者的傳染力可持續到水疱出現後1週。
感受性及抵抗力
未感染過水痘的人皆有被感染的風險,二次感染的機率很小; 一旦得到水痘,水痘泡疹病毒就可以永遠停留在我們身體的某些神經細胞內;往後發生帶狀泡疹,這是一種非常疼痛的水泡性皮膚疹,通常分部在身體一側的神經皮節區。好發在年紀較大或是免疫功能有缺陷的病人,但偶爾也可發生在孩童期。
常見臨床症狀
- 初期(紅疹出現前1–2天)包含輕微發燒(℃)、疲倦、食慾不振、頭痛及肌肉或關節痠痛等症狀。
- 皮膚開始出現紅疹,漸發展成紅丘疹、水泡疹、膿泡疹而後結痂,由臉、頭皮往軀幹四肢延伸,全身性皮疹逐漸快速顯現隨後變成水疱,最後留下粒狀痂皮。
- 通常約於二至四星期內痊癒。
- 水痘併發症(Complications of Varicella):
- 包括繼發性細菌感染,例如蜂窩組織炎、壞死性筋膜炎、敗血症、中毒性休克徵候群、肺炎、腦炎、小腦性共濟失調、雷氏綜合症候群(Reye’s Syndrome)及死亡等。
- 致死原因,在成人以原發性肺炎,小孩以敗血症和腦炎最常見,對於某些特殊的患者,如白血病孩童和新生兒,則致死率高達5%至10%。
- 高危險群:小於1歲之嬰兒、孕婦、成人及免疫缺陷者(例如:癌症、免疫缺陷與不全者、正使用免疫抑制劑如類固醇者)
預防方法
- 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
- 經常保持雙手清潔,尤其在觸摸口、鼻或眼之前、觸摸扶手或門把等公共設施後,或當手被呼吸道分泌物污染時,如咳嗽或打噴嚏後。
- 當出現感染病徵,應戴上外科口罩,不應上班或上學,避免前往人多的地方,及盡早就醫
- 保持良好的環境衞生
- 定期清潔和消毒常接觸的表面,如家具、玩具和共用物件。使用 1 :99 稀釋家用漂白水消毒,待15~ 30分鐘後,用水清擦拭。
- 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避免前往人多擠或空氣流通欠佳的公眾地方
- 疫苗接種
- 常規接種:自2004年1月1日起,政府提供2003年1月以後出生且年滿12個月以上的幼兒免費接種乙劑水痘疫苗。
- 自費接種:出生滿12個月至未滿13歲,評估之前無疫苗接種史者,可接種一劑,13歲以上無疫苗接種史者則接種二劑,間隔4~8週。
- 建議接種族群
(1)可能親密接觸高危險族群者(醫療工作人員、家中有免疫缺陷成員者 )。
(2)就學及工作環境有可能容易傳播水痘病毒者(軍營、幼兒園、學校、機構 )。
(3)育齡婦女懷孕前一個月。
(4)旅遊或國際商務人員。
水痘群聚
發生於醫療院所、船舶、幼托機構、學校、軍營、矯正機關等人口密集機構,個案出現急性發作之丘疹與水疱症狀,且有人、時、地關聯性,經判定為疑似水痘群聚感染且有擴散之虞。
- 個案管理
- 出現症狀之患者應立即就醫並採取隔離措施。
- 保持室內空氣流通,病患應遵循呼吸到衛生與咳嗽禮節,直到水疱完全結痂變乾為止。
- 最好由醫師評估傳染力已大幅下降後再行解除隔離。
- 不得已必須出入公共場所時,應配戴口罩並穿著長袖衣物。
- 經醫師評估後,給予口服或靜脈注射抗病毒藥物(Acyclovir)治療,五天後即可解除隔離限制。
- 並遵從醫生的建議使用藥物(如退燒和止癢藥物),以紓緩病徵。
- 若出現發燒,應多喝開水和多休息。
- 睡眠時可穿上清潔的棉手套,以免抓破小水疱而引致皮膚發炎及留下疤痕。
- 應避免與孕婦和抵抗力弱的人士接觸。
- 患上水痘不應返回學校,應留在家中直至所有小水疱變乾(通常在紅疹出現約1星期後),以免把病毒傳染給校內其他同學。
- 家長須留心觀察孩童病情,如出現持續發燒、拒絕進食、嘔吐或嗜睡等病徵,應及早求診。
- 家長亦要小心觀察家中其他孩童,是否出現水痘的病徵。
2.接觸者管理
- 維持良好個人及環境衛生,以正確方式勤洗手並採取自主健康監測21天
- 使用免疫球蛋白(IVIG)者需延長健康監測至28天。
- 避免接觸小於1歲之嬰兒、孕婦、癌症及免疫低下或缺陷者。
- 出門宜佩戴口罩,盡量避免出入密閉之公共場所。
- 如出現發燒、紅疹等疑似水痘症狀時,若需要就醫治療,則應全程配戴口罩並穿著長袖衣物,請假在家休養,直到全身的水疱均完全結痂變乾為止。
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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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苗接種
- 滿一足歲且不具有水痘抗體者,於暴露後72小時內接種水痘疫苗,可有效預防發病或減輕發病之嚴重度。
- 至遲於暴露後5天內接種仍可減低7成罹病風險或減輕發病之嚴重度,即使超過5天後接種,仍可提供後續保護力。其接種原則建議如下:
- 曾感染水痘或已接種2劑水痘疫苗者,無需再接種。
- 水痘疫苗為活性減毒疫苗,高危險族群(癌症、免疫功能不全、孕婦及嬰兒)不適合接種,接種水痘疫苗前仍應先經醫師評估,排除接種禁忌。
- 未曾感染過水痘者:
- 未滿13歲:未曾接種者,除公費提供第1劑外,自費接種第2劑;已接種1劑者,自費接種第2劑。
- 滿13歲以上:未曾接種者,應接種2劑(自費);已接種1劑者,自費接種第2劑。
- 上述兩劑水痘疫苗接種應間隔至少28天。
2. 免疫球蛋白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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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醫師評估後,不適合接種水痘疫苗者,暴露後96小時內(至遲10天內)可給予水痘免疫球蛋白(VZIG),惟國內目前並無 VZIG,可以 IVIG代替。
- 罹患水痘孕婦所生之新生兒
- 孕婦若於分娩前5天至分娩後2天間罹患水痘,其新生兒需隔離28天,並使用 IVIG作為暴露後預防措施。抗病毒藥物(Acyclovir)之使用,則由臨床醫師評估後決定。
- 孕婦懷孕21週至分娩6天前發生水痘者,其新生兒須隔離17天,但無須使用 IVIG。
- 先天性水痘症候群新生兒不需隔離,亦無須使用 IVIG。
資料來源
認識水痘及水痘併發症. (2017). 疾病管制署. https://wwwv.tsgh.ndmctsgh.edu.tw/files/web/191/file_up/10000/851/10612%E6%84%9F%E6%8E%A7%E5%9C%92%E5%9C%B0-%E8%AA%8D%E8%AD%98%E6%B0%B4%E7%97%98%E5%8F%8A%E6%B0%B4%E7%97%98%E4%BD%B5%E7%99%BC%E7%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