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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最新消息☆

轉知:有關「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之數位課程採計不受15小時限制」案,惠請轉知所屬於111年12月31日(郵戳為憑)前提出申請,詳如說明。

{{ $t('FEZ002') }} 通識中心|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電話 :02-7712-9126
來 文 字 號︰臺教資(六)字第1112702398號 電子信箱 :tiffany110688@mail.moe.gov.tw
發 文 日 期︰2022-06-14  
附   件:環保署環境教育認證系統公告

     1.  ac7d321948c1499e7cc8a17f9c58015d_A09000000E_1112702398_senddoc1_Attach1.pdf
主   旨:有關「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之數位課程採計不受15小時限制」案,惠請轉知所屬於111年12月31日
      (郵戳為憑)前提出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認證系統111年6月7日公告最新消息辦理。
 二、為因應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滾動式調整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數位課程時
   數採計原則,依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及第2項第1款規定於111年12月31日(郵戳為憑)以前申
   請展延者,數位課程採計將不受15小時限制。
 三、依據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環境教育人員除經薦舉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外,其認
   證有效期限為5年,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得申請展延;每次展延之有效期限為5年」,合先敘明。
 四、請符合上開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展延條件者,於時效內提出申請,倘逾時效申請證書展延,數位課程研習時數
   採計將以不超過15小時為限。
 五、有關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申請相關問題諮詢,請洽本部委辦團隊育成環保有限公司,電話:(02)6630-9988分機12
   1或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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