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通識中心|
來 文 機 關︰宜蘭縣政府 | 電話 :1999(縣外請撥03-9251000分機2629) | ||||||||
來 文 字 號︰府教多字第1110094718號 | 電子信箱 :freedly28@tmail.ilc.edu.tw | ||||||||
發 文 日 期︰2022-06-20 | |||||||||
附 件:如主旨 1. 034df0632f10abb1f60b0f6b2bde25f7_111D062571_111D2028734.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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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檢送「111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1份,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 |||||||||
說 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1年6月17日藝視字第1110001829號函辦理。 二、111學年度將視疫情等實際情況,如試辦部分類組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三、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 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抄襲、代筆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自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 新消息或「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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