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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報名期程,請協助公告並依說明段辦理。

{{ $t('FEZ002') }} 通識中心|

來 文 機 關︰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電話 :02-23110574分機126
來 文 字 號︰藝演字第1110003564A號 傳真 :(02)2331-2983
發 文 日 期︰2022-11-09 電子信箱:winnie@linux.arte.gov.tw
附   件:無
 
主   旨:有關「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報名期程,請協助公告並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111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旨揭決賽報名開放時間自111年11月20日9時起至12月25日17時止,請自行至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https
   ://web.arte.gov.tw/music/)「決賽報名」項下報名;團體項目需另下載團體名單excel檔,填畢後上傳。
 三、為給予各縣市轉送作業時間,團體項目高中職以下各類組,以及個人項目書面報名表之截止時間由各縣市依實際
   需要另行規定;再統一由縣市政府於111年12月25日前(郵遞者以郵戳為憑)將書面報名表併同清冊寄(送)達
   本館,俾利彙提「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委員會」辦理。
 四、團體項目大專組書面報名表請寄(送)至「10066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3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表演藝術教育
   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報名」;團體項目高中職以下各類組,以及個人項目書面報名
   表則統一由縣市政府審核報名資格,並由縣市政府於期限內將書面報名表寄(送)達本館,爰請注意縣市端收件
   截止時間。
 五、另,凡取得決賽代表權,卻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含網路報名及書面報名表送達本館),視同棄權。請各參賽
   者、參賽學校及各縣市政府務必掌握報名期程,逾期歉難受理決賽報名。
 六、又,決賽報名注意事項一併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實施要點辦理。
 七、若有相關報名問題,請逕洽本館承辦人員,電話(02)2311-0574,團體項目分機118、126;個人項目分機113、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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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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