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通識中心|
|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 電話 :02-7736-6823 | ||||||||
| 來 文 字 號︰臺教技(四)字第1122301523號 | 電子信箱 :louis0924@mail.moe.gov.tw | ||||||||
| 發 文 日 期︰2023-06-02 | |||||||||
| 附 件:東南亞語言與產業(學分)學程計畫格式 1. 8c7dbcc5f34b153d22c32453fba1ebfe_A09000000E_1122301523_senddoc2_Attach1.odt |
|||||||||
| 主 旨:有關112學年度本部補助技專校院辦理東南亞語言與產業(學分)學程計畫(含111學年度第2年延續計畫及1 12學年度新申請計畫案)提報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
|||||||||
| 說 明: 一、依本部補助技專校院培育東南亞語言及產業人才計畫申請要點辦理。 二、有關補助開設東南亞語言與產業(學分)學程計畫,說明如下: (一)辦理期程:延續案為112學年度(共1學年度)、新申請案為112學年度至113學年度(共2學年度)。 (二)學生人數:一班至少20人,應優先錄取新住民二代學生。 (三)必修學分,應包括下列課程內容: 1、東南亞語言課程(包括越南語、泰語、馬來語、印尼語、緬甸語等新南向國家當地語言)。 2、東南亞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及專業相關課程: (1)政治、經貿、產業、法律及文化議題課程。 (2)開設應用於不同產業需求之專業課程。 3、海外見習或實習課程。 三、112學年度東南亞語言與產業(學分)學程計畫(含111學年度第2年延續計畫及112學年度新申請計畫案)執行日期為 112年8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 四、請依附件格式於112年7月5日(星期三)前函報計畫1式1份紙本至本部(電子檔請寄至louis0924@mail.moe.gov.tw ),另寄送4份紙本(電子檔請寄至acexch@ntut.edu.tw)至提昇臺灣技職教育國際化工作小組(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辦理審查作業,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提昇臺灣技職教育國際化工作小組,劉小姐02-2771-2171#3908。 |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3-06-08|
{{ $t('FEZ005') }}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