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通識中心|
|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 電話 :02-7736-6717 | ||||||||
| 來 文 字 號︰臺教師(一)字第1122602771號 | 電子信箱 :teresa@mail.moe.gov.tw | ||||||||
| 發 文 日 期︰2023-06-30 | |||||||||
| 附 件: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要點、找補助Q&A 1. 6249aafb45d3cdeb2fa7e28376b23b78_A09000000E_1122602771_senddoc1_Attach1.pdf 2. 6249aafb45d3cdeb2fa7e28376b23b78_A09000000E_1122602771_senddoc1_Attach2.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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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有關申請本部「112年第2期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計畫案,請轉知所屬依限辦理,詳如說明,請 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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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一、本部前於111年11月2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112604474號函諒達。 二、為整合本部美感教育資源,原藝教館「藝拍即合」申請網站擬移至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aew.moe.edu.tw)辦理 ,申請者不需加入會員即可申請。 三、申請補助之操作路徑:進入藝拍即合「找補助」項下選擇【我要申請】後填寫資料並上傳相關表件(包含用印後 貴單位公文、活動申請表-甲表總表(需用印)、乙表申請計畫表、丙表經費概算表(需用印)及活動計畫書) 。 四、線上申請期間說明: (一)112年7月受理申請9月至次年2月辦理之活動。 (二)受理申請及補件截止日期為112年7月31日下午5時,逾期未線上填報申請及完成補件,系統將關閉,不予受理 。 五、請貴單位(部、府、局、處、署)協助轉知所屬,如有申請補助需求,請依「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實施 要點」規定辦理並依上述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本部完成審查作業後,將另函通知審查結果。 六、本平臺相關事宜,請洽本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陳小姐。電話:02-7736-6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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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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