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通識中心|
| 來 文 機 關︰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 電話 :02-23110574分機236 | ||||||||
| 來 文 字 號︰藝視字第1120001877號 | 傳真 :02-23894822 | ||||||||
| 發 文 日 期︰2023-06-30 | 電子信箱:ppd020@linux.arte.gov.tw | ||||||||
| 附 件:如主旨 1. bdae5f5ffd3f18c26d4509f28b9bfd91_11202P000138_1120001877_112D2000447-0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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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檢送「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1份,請查照轉知。 | |||||||||
| 說 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6月29日臺教師(一)字第1120058817號函辦理。 二、112學年度如試辦部分類組決賽現場創作,其類組組別及簡章,擇期另行公告。 三、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創作參賽責任, 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旨揭要點可逕自本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最新消息或「 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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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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