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通識中心|
|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 電話 :02-7736-6717 | ||||||||
| 來 文 字 號︰臺教師(一)字第1122604519號 | 電子信箱 :teresa@mail.moe.gov.tw | ||||||||
| 發 文 日 期︰2023-11-09 | |||||||||
| 附 件: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要點、找補助Q&A、操作手冊 1. c6d39fb44fbf4c3a9bb8b727c8ead29d_A09000000E_1122604519_senddoc2_Attach1.pdf 2. c6d39fb44fbf4c3a9bb8b727c8ead29d_A09000000E_1122604519_senddoc2_Attach2.pdf 3. c6d39fb44fbf4c3a9bb8b727c8ead29d_A09000000E_1122604519_senddoc2_Attach3.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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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請貴單位(部、府、局、處、署)協助轉知所屬,依限至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申請「教育部補助辦理藝 術教育活動」一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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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 明: 一、為簡化旨揭補助之申請及審查作業流程,本部於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提供線上申請,申請者不需加入會員即可 申請。 二、申請補助之操作路徑為: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https://aew.moe.edu.tw),進入藝拍即合「找補助」項下選 擇【我要申請】後填寫資料並上傳相關表件(包含活動申請表-甲表總表(需用印)、乙表申請計畫表、丙表經 費概算表(需用印)及活動計畫書)。 三、線上申請期間說明: (一)113年1月:受理申請3月至8月辦理之活動。 (二)113年7月:受理申請9月至次年2月辦理之活動。 (三)受理申請及補件截止日期分別為1月31日及7月31日下午5時,逾期未線上填報申請及完成補件,系統將關閉, 不予受理。 四、請貴單位(並請轉知轄管之學校、立案之非營利性質法人、團體)若欲申請旨揭補助案件,請於上開受理線上申 請期限內,完成填報作業,請免再送紙本相關申請資料到部。 五、申請者倘為國立及私立各級學校,請逕至網站申請;至申請者為直轄市、縣(市)政府之所屬機關(構),請於 填寫申請表件時,務必留下教育主管行政機關承辦人聯絡資訊(縣市窗口承辦人姓名/電話/email信箱),俾利 前開機關掌握轄內申請補助之情形。 六、本部完成審查作業後,將另函通知審查結果。 七、檢送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要點(如附件1)、找補助Q&A(如附件2)及操作手冊(如附件3)各1份。 八、本平臺相關事宜,請逕洽本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2-7736-6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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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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