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通識中心|
| 來 文 機 關︰宜蘭縣政府 | 電話 :03-9251000#2625 | ||||||||
| 來 文 字 號︰府教多字第1120199206號 | 電子信箱 :shirley1234@mail.e-land.gov.tw | ||||||||
| 發 文 日 期︰2023-11-14 | |||||||||
| 附 件:如說明三 1. d2a5d20b90e49b1f20be8f4b2b226eaf_376420000A_1120199206_ATTACH1.odt 2. d2a5d20b90e49b1f20be8f4b2b226eaf_376420000A_1120199206_ATTACH2.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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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 旨:有關「112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報名期程,詳如說明,請查照。 | |||||||||
| 說 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2年11月9日藝演字第1120003407號函辦理。 二、請取得本縣代表權(含團體項目及個人項目)之參賽者及參賽學校,自行至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https:/ /web.arte.gov.tw/music/)「決賽報名」項下報名,系統將於112年11月20日上午9時起開放,報名後之書面資 料應於112年12月8日前寄(送)達本府(以郵戳為憑)彙辦。 三、各初賽優勝取得決賽代表權學校務請一併繳交決賽團體項目參賽學校及個人項目參賽者報名清冊(詳附件),俾 利決賽報名審核。 四、另,凡取得決賽代表權,卻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含網路報名及書面報名表送達本府),視同棄權。請各參賽 者、參賽學校務必掌握報名期程,逾期歉難受理決賽報名。 五、決賽報名注意事項請逕至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決賽網站查詢,如有未盡事宜,悉依實施要點辦理。 六、若有相關報名問題,請逕洽國立台灣藝術教育館承辦人員,電話(02)2311-0574,團體項目分機118、126;個 人項目分機113、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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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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