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通識中心|
| 來 文 機 關︰宜蘭縣政府 | 電話 :03-9251000#2625 |
| 來 文 字 號︰府教多字第1140120275號 | 電子信箱 :shirley1234@mail.e-land.gov.tw |
| 發 文 日 期︰2025-07-16 | |
| 附 件:如主旨 1. e750d3c6a5a08134024989b84f56b913_376420000A_1140120275_ATTACH1.pdf | |
| 主 旨:檢送「11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1份,請查照。 | |
| 說 明: 一、依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4年7月9日藝演字第1140001871號函辦理。 二、旨揭比賽實施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明定A組資格及A組資格認定之權責單位。 (二)A組團隊成員比例計算如遇小數點,應採用無條件進位到整數,並以正式演出人員計算。 (三)室內樂合奏(包括絲竹室內樂)候補人數調增至2人 。 (四)新增個人項目中提琴獨奏國小A組及B組。 (五)本比賽官網成績查詢及公告時間調整為該類組比賽結束隔日上午10時後。 (六)增列申訴提出時限。 (七)明定演出期間禁止攜帶含水、易燃液體及使用明火等。 三、本比賽決賽預定辦理時間,說明如下: (一)團體項目分(北、中、南)區:自115年3月1日起辦理。 (二)個人項目:自115年3月15日起辦理。 (三)本比賽決賽整體辦理時間循往例為當年度3月1日至3月31日止(包括團體及個人項目),本學年度決賽確定日 期及賽程將於115年1月15日前公告於本比賽官網。 四、本賽事涉及學生免試入學比序項目之採計、以競賽表現入學之申請,同時為維護學生參賽權益,請於其他活動相 關期程規劃時,將本比賽決賽期程納入評估,俾避免及降低本賽事與其他活動辦理時間衝突情形。 五、旨揭比賽實施要點同步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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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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