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通識中心|
|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 電話 :(02)7736-6227 |
| 來 文 字 號︰臺教師(一)字第1142603063號 | 電子信箱 :una0517@mail.moe.gov.tw |
| 發 文 日 期︰2025-10-31 | |
| 附 件: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 1. 400bba0e683051a8fd83e5b5c7c5e2e5_A09000000E_1142603063_senddoc2_Attach1.pdf | |
| 主 旨:「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自115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個人組)賽事,自116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團體組)賽事,請 貴單位辦理「全國學生舞蹈比賽」之競賽成績參採等相關作業,應適時檢視相關招生簡章或相關規定,詳 如說明,請查照。 | |
| 說 明: 一、旨揭增列賽事已先納入「113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相關規定,相關要點並經本部於113年5月27日 以臺教師(一)字第1130052679號函同意備查,且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旨案比賽主辦單位)於113年5月27日以師大 體研中字第1130021082號函送至各縣市政府教育局及大專校院在案,俾籌備相關事宜;另本部於114年7月15日以 臺教師(一)字第1142601888號函知12所高中舞蹈班招生學校、本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等適 時檢視招生簡章或相關規定,必要時納入會議宣導,合先敘明。 二、有關115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個人組)賽事,自116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團體組)賽事,日程說明如下: (一)115學年度辦理首屆芭蕾個人組賽事: 1、縣市初賽:115年9-12月。 2、本部決賽:116年2-3月,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承辦。 (二)116學年度辦理芭蕾個人組及首屆團體組賽事: 1、縣市初賽:116年9-12月。 2、本部決賽:117年2-3月,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承辦。 三、考量115學年度各相關招生委員會已成立並啟動相關作業,再請貴委員會(校)檢視招生簡章或相關規定,及適時 宣導,以維護學生升學參採權益。 四、檢送本部114年8月1日臺教師(一)字第1140080930號函同意備查之「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供參 ,本案如有相關疑義,請洽本部承辦人陳小姐:02-7736-6227洽詢;賽務相關疑義,請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許小 姐:02-7749-324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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