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通識中心|
| 來 文 機 關︰技專校院招生委員會聯合會 | 電話 :02-27725333#212 |
| 來 文 字 號︰技專招聯試字第1140010768號 | 電子信箱 :shaoqi@ntut.edu.tw |
| 發 文 日 期︰2025-11-17 | |
| 附 件:如文 1. 93469aed512716f0f61b8484fe9f2268_114A101005_1_17111736526.pdf 2. 93469aed512716f0f61b8484fe9f2268_114A101005_2_17111736526.pdf | |
| 主 旨:函轉教育部有關「全國學生舞蹈比賽」之競賽成績參採自115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個人組)賽事,自116學年度起增列芭蕾(團體組)賽事,如說明,請查照。 | |
| 說 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31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3063號函辦理。 二、請於五專免試入學招生,簡章或相關規定適時增列參採115學年度起芭蕾(個人組)競賽成績,自116學年度起增列 參採芭蕾(團體組)競賽成績,其辨理日程說明如下: (一)115學年度辦理首屆芭蕾個人組賽事: 1、縣市初賽:115年9-12月。 2、本部決賽:116年2-3月,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承辦。 (二)116學年度辦理芭蕾個人組及首屆團體組賽事: 1、縣市初賽:116年9-12月。 2、本部決賽:117年2-3月,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承辦。 三、114年8月1日臺教師(一)字第1140080930號函同意備查之「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實施要點」,詳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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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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