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smc200
{{ $t('FEZ002') }}課務組|
寒期開課各班注意事項通知
一、寒期開班授課採申請開課方式,開課科目以必修課程為主(105-1課程除外),且學生選課不得有任何衝堂,經申請核准,依規定繳納學時費後,該科目始得開班。
二、寒期開課每班學生人數不得少於十五人;人數達五人(含)以上,學生願分攤補足十五人之學時費者,須填具「自願分攤切結書」,經申請核准後,該科目始得開班。寒期開課延修生不受此人數限制,但需分攤學時費。
三、上課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1-4節,106/1/16-1/26、106/2/6-2/16,依平時上課時間上下課。
四、105/12/5(星期一)至105/12/14(星期三下午5點,逾時不候),學生提出開課申請,並完成手續,送至教務處課務組。相關表單請至教務處網頁-重補修專區下載
五、105/12/20(星期二)至105/12/26(星期一),通過申請者,於規定期限內繳納學時費,未完成繳費者視同放棄,該科目不得開課。
{{ $t('FEZ003') }}2016-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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