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smc200
{{ $t('FEZ002') }}課務組|
1.107學年度七月份(上學期)暑修確定開課課程、教師及上課地點如附件。
2.暑修授課,比照平時上課時間,請師生確實依據上下課作息授課。
3.每門課程請派一位同學,每天第一節上課前至教務處領取「暑修日誌」等相關資料,並於每日課程結束後繳回。
4.點名表請依選課學生一覽表為依據,並請於右上角上課日期填寫當日上課日期。
5.暑修課程缺曠課達1/3者扣考。
6.每門課由授課教師安排期中、期末考,並遵守本校「考試規則」及「學生考試請假補考辦法」。
7.每門課程期中考及期末考務必請衛保組或教務處至教室檢查環境整潔,並簽名。
8.暑修期間學校聚寶屋開放時間為週二、週四上午11~12點,請勿將垃圾丟至廁所。
9.暑修因授課時段集中,教師若臨時有事無法授課,請於上課日前至教務處提出代課申請,並送紙本申請表(路徑-教務處-課務組-表單下載-代補課申請表),不得更改授課時段,以避免調補課讓學生衝堂。
10.請主課教師於課程結束後三天內登入成績並繳交成績遞送單至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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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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