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每門課由授課教師安排期中、期末考,並遵守本校「考試規則」及「學生考試請假補考辦法」。
5.暑修因授課時段集中,教師若臨時有事無法授課,請於上課日前至教務處提出代課申請,並送紙本申請表(路徑-教務處-課務組-表單下載-代補課申請表),不得更改授課時段,以避免調補課讓學生衝堂。
6.請主課教師於課程結束後三天內登入成績並繳交成績遞送單至註冊組(暑假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四上午8-12點)。
7.上課若需使用到麥克風、粉筆及冷氣儲值,請至總務處詢問(暑假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四上午8-12點)。
8.上課地點教室鑰匙請向各科辦公室借用(暑假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四上午8-12點),請上課班級維持教室環境整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