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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法規及相關規定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內國外來臺博士級專任人員機票費,自即日起得於業務費項下報支

{{ $t('FEZ002') }} 技合處|

創稿文號:A1120425008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函
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分 文 日 期︰2023-04-25 承 辦 人︰研究產學組_李盈青
收 發 文 號︰1120003013 聯 絡 方 式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密   等︰普通 聯絡人 :林瑜芳
來 文 機 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電話 :2737-7847(張先生)
來 文 字 號︰科會綜字第1120023229號 傳真 :02-2737-7924
發 文 日 期︰2023-04-24 電子信箱:cychang3@nstc.gov.tw
附   件:
 
主   旨: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內國外來臺博士級專任人員機票費,自即日起得於業務費項下報支,其支用規定如
      說明二,請查照。
說   明:
 一、部分專題研究計畫因其專業性,具約用國外博士級專任人員來臺執行計畫之需求,為吸引更多國外高階專業人才
   投入國內研究,將國外來臺博士級專任人員機票費列入補助項目。
 二、國外來臺博士級專任人員機票費支用規定如下:
  (一)補助對象包含國外來臺博士級專任人員及其配偶與直系親屬二人。
  (二)補助基準為居住地至目的地最直接航程之往返基礎等級(標準)座(艙)位機票。
  (三)於同一聘任期間內以補助一次為限,前後二次聘任期間間隔未滿一年者,視為同一聘任期間。
  (四)已獲得國內其他單位之旅費補助者,本會不另予補助。
 三、若有約用國外博士級專任人員來臺執行計畫之需求,請確依上開規定辦理機票費報支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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