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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檢送113年度大專校院非新設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查核合格名單公告(含附件)1份。

{{ $t('FEZ002') }} 技合處|

創稿文號:A1131231005
教育部 函
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分 文 日 期︰2024-12-31 承 辦 人︰研究產學組_周雅榛
收 發 文 號︰1130010167 聯 絡 方 式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賴羿彣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電話 :02-7736-5899
來 文 字 號︰臺教高(五)字第1132203667A號 電子信箱 :ywlai@mail.moe.gov.tw
發 文 日 期︰2024-12-30  
附   件:公告(含附件)1份

     1.  b85c9725575c1a40c859b12463f34d23_A09000000E_1132203667A_senddoc3_Attach1.pdf
     2.  b85c9725575c1a40c859b12463f34d23_A09000000E_1132203667A_senddoc3_Attach2.pdf
主   旨:檢送113年度大專校院非新設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查核合格名單公告(含附件)1份,請查照。
說   明:
 一、依人體研究法第18條第1項、第3項規定,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定期查核審查會,並公布其結果。審查會未經
   查核通過者,不得審查研究計畫;同法第5條規定,研究主持人實施研究前,應擬定計畫,經倫理審查委員會(
   以下簡稱審查會)審查通過,始得為之。
 二、為保障研究對象權益,各校相關人體研究計畫進行前,請依上開規定,送旨揭公告合格學校所設研究倫理審查委
   員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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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4') }} 1770-01-03|

{{ $t('FEZ004') }} 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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