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活動競賽及證照補助資訊

轉知:教育部函轉外交部「有關我代表團赴海外參加各項國際體育或學術賽事與交流活動,須留意主辦國簽證及入境規定說明提醒事」

{{ $t('FEZ002') }} 技合處|

 

                 
創稿文號:A1130418056
教育部 函
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分 文 日 期︰2024-04-18 承 辦 人︰實習合作組_林中聖
收 發 文 號︰1130003079 聯 絡 方 式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密   等︰普通 承辦人 :杜丞左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電話 :02-7736-5641
來 文 字 號︰臺教文(一)字第1130040556號 電子信箱 :tuchinte1002@mail.moe.gov.tw
發 文 日 期︰2024-04-18  
附   件:外交部來函

     1.  aee896a3dc8d40abe922655f8d5ae76b_A09000000E_1130040556_senddoc1_Attach1.pdf
主   旨:函轉外交部有關我代表團赴海外參加各項國際體育或學術賽事與交流活動,須留意主辦國簽證及入境規定
      說明提醒事,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外交部113年4月15日外亞非俄字第1131700517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鑒於各國簽證規定時有變動,且申請及審理作業時程不一,外交部來函提醒規劃辦理代表團赴海外參加各項國際
   體育或學術賽事與交流活動時,請參考該部網站「國家與地區」項下所載簽證及入境須知,並務必先向各主辦單
   位再次確認該國入境規定,俾利儘早協調聯繫該國政府主管機關在出發前核發所有團員入境許可,以避免影響我
   代表團參賽權益。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4-22|

{{ $t('FEZ005') }}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