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技合處|
創稿文號:A1111104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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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 |||||||
分 文 日 期︰2022-11-04 | 承 辦 人︰研究發展組_李盈青 | ||||||||
收 發 文 號︰1110007911 | 聯 絡 方 式 |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100217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 ||||||||
密 等︰普通 | 承辦人 :陳昱翰 | ||||||||
來 文 機 關︰教育部 | 電話 :02-7736-6236 | ||||||||
來 文 字 號︰臺教師(一)字第1110108611號 | 電子信箱 :allister2014@mail.moe.gov.tw | ||||||||
發 文 日 期︰2022-11-04 | |||||||||
附 件:文化部函、補助要點 1. 713b94c8f0ec63c1ae24f0a13a2de201_A09000000E_1110108611_senddoc1_Attach1.PDF 2. 713b94c8f0ec63c1ae24f0a13a2de201_A09000000E_1110108611_senddoc1_Attach2.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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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轉知文化部推動博物館及藝術5G科技跨域應用計畫補助要點,自111年11月4日至起至12月5日止受理提案 申請,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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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據文化部111年11月2日文源字第1113029209號函暨「文化部推動博物館及藝術5G科技跨域應用計畫補助要點」 辦理(如附件)。 二、旨揭提案說明如下: (一)本次受理112年度計畫或112年度起之跨年度計畫,計畫執行期程原則為112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5日止或112 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5日止。 (二)申請資格: 1、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2、博物館法第五條規定之公立博物館與完成設立登記之私立博物館。 3、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 4、國內依法登記立案之法人、團體及公司。 (三)補助類型: 1、第一類:博物館5G科技應用。 2、第二類:藝術5G科技應用。 (四)補助原則: 1、提案計畫針對單一補助類型提案,申請單位以提出一個計畫為原則,每案最高補助新臺幣(下同)1,000萬 元。 2、補助經費均為經常門,用於執行計畫所需5G科技應用之相關費用;屬常態性行政管理或基本維運或屬資本門 之機械設備、投資、網站(資料庫)系統建置等費用,不在本要點補助範圍。 三、旨揭提案,請於受理時間內依類別進行線上申請: (一)申請第一類者,申請路徑為「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首頁之獎補助受理>線上申請>(112年)文化部推動博物 館及藝術5G科技跨域應用計畫補助要點-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二)申請第二類者,申請路徑為「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首頁之獎補助受理>線上申請>(112年)文化部推動博物 館及藝術5G科技跨域應用計畫補助要點-文化部-藝術發展司」。 四、獎補助預算額度: (一)第一類:112年1,594萬元、113年1,574萬元,合計3,168萬元。 (二)第二類:112年2,346萬元、113年2,046萬元,合計4,392萬元。 (三)前述預算額度將視立法院預算審查結果調整之。 五、有關申請詳情及計畫書格式,請至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參閱及下載(https://grants.moc.gov.tw/Web/index.j sp)。 六、本案作業要點聯絡人: (一)第一類請洽文化部文化資源司葉純帆小姐,電話02-85126330,9921@moc.gov.tw。 (二)第二類請洽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周映劭小姐,電話02-85126519,alison@moc.gov.tw。 |
{{ $t('FEZ003') }}202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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