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技合處|
創稿文號:A112013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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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 |||||||
分 文 日 期︰2023-01-30 | 承 辦 人︰研究發展組_李盈青 | ||||||||
收 發 文 號︰1120000485 | 聯 絡 方 式 |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 ||||||||
密 等︰普通 | 聯絡人 :孫小于 科員 | ||||||||
來 文 機 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電話 :02-2737-7131 | ||||||||
來 文 字 號︰科會科字第1120005230號 | 傳真 :02-2737-7951 | ||||||||
發 文 日 期︰2023-01-19 | 電子信箱:hysun@nstc.gov.tw |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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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本會「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112年第一期申請案自112年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受理線上申請, 逾期恕不受理,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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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旨揭補助112年第一期作業期程如下: (一)受理申請日期:112年3月1日(週三)起至112年3月31日(週五)止,以申請機構線上系統彙送本會時間為憑 。申請機構編制內之在職專任教學、研究或技術人員應先於本會網站首頁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申請並上傳申請 資料,再由申請機構審核通過相關資格與文件後於線上系統送至本會,無須另行備函,另申請機構得依審核作 業需求於系統設定提前截止時間。 (二)申請之研討會舉辦日期:須為112年4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間舉辦之研討會。獲本會核定補助之案件均採結案 時歸墊方式補助經費,所需費用由申請機構先行墊付,毋須俟公告審查結果後再舉辦研討會。 (三)審查結果預定公告日期:112年6月1日(週四)。 二、申請本補助案注意事項如下: (一)為鼓勵與國際學術組織聯合舉辦大型國際學術會議,申請時請詳填外籍專家學者參與人數及國家數,且至少應 有二個以上國家或地區(不含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之外籍專家學者來臺參與研討會,俾利審查;申請之研 討會如以視訊或其他數位科技形式辦理,其參加人員(含外籍專家學者)以上述科技方式參與會議者,視為親 自出席會議,補助項目請整體考量實體或視訊等會議形式之需求。 (二)為支持女性科研人員參加國際學術研討會,及鼓勵申請機構提供照顧幼兒之措施,本補助項目得依實際需要提 供托兒服務經費。 (三)申請案件經審查未獲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覆。 三、本補助案之作業要點及相關資訊,請至本會科教國合處網頁查詢(網址:https://www.nstc.gov.tw/sci/ch)。 四、本補助案聯絡資訊: (一)補助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會科教國合處承辦人孫小于科員,Email:hysun@nstc.gov.tw。 (二)本會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系統如有操作疑義,請洽本會資訊客服人員,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0 、(02)2737-7591、(02)2737-7592。 |
{{ $t('FEZ003') }}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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