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技合處|
創稿文號:A112031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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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 |||||||
分 文 日 期︰2023-03-17 | 承 辦 人︰研究產學組_李盈青 | ||||||||
收 發 文 號︰1120001841 | 聯 絡 方 式 |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 ||||||||
密 等︰普通 | 聯絡人 :張雅惠 科長 | ||||||||
來 文 機 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電話 :02-2737-7106 | ||||||||
來 文 字 號︰科會科字第1120015843號 | 傳真 :02-2737-7951 | ||||||||
發 文 日 期︰2023-03-16 | 電子信箱:yhchang@nstc.gov.tw | ||||||||
附 件:如文 1. 4c1603baaa5eb5b7a89d50b7c5f3926e_112U0P002625_112D2006254-01.pdf 2. 4c1603baaa5eb5b7a89d50b7c5f3926e_112U0P002625_112D2006255-0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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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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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為放寬補助項目及經費報支規定,以提升效率,旨揭作業要點部分規定修正重點略以: (一)修正第四點第一款第四目:鑑於實務上會議主辦單位完成審查作業時間不一,新增例外情形得於時限內完成補 件。 (二)修正第六點第一款:經費支用原則改採總額補助,得視實際經費需求,依據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之費用 項目編列,並於核定補助總額內覈實報支。 (三)修正第八點第二款及第十點第七款:新增經費分攤報支規定,獲補助申請機構得以自籌經費、本會其他計畫經 費或其他機關(構)補(捐)助等經費來源,分擔研究生出席國際會議所需其餘不足之經費。 二、檢送修正「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國內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作業要點」部分規定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
{{ $t('FEZ003') }}2023-03-26
{{ $t('FEZ014') }}2024-04-25|
{{ $t('FEZ004') }}2023-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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