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技合處|
創稿文號:A1120329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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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 |||||||
分 文 日 期︰2023-03-29 | 承 辦 人︰研究產學組_李盈青 | ||||||||
收 發 文 號︰1120002228 | 聯 絡 方 式 |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台北市和平東路2段106號 | ||||||||
密 等︰普通 | 聯絡人 :陳曉郁 | ||||||||
來 文 機 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電話 :02-2737-7617 | ||||||||
來 文 字 號︰科會文字第1120018145號 | 傳真 :02-2737-7413 | ||||||||
發 文 日 期︰2023-03-28 | 電子信箱:hichen@nstc.gov.tw | ||||||||
附 件:如文 1. 0985066855c96d25ca125c3554ab0f14_112H0P000051_112D2007171-01.pdf 2. 0985066855c96d25ca125c3554ab0f14_112H0P000051_112D2007172-01.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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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本會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112年度第1期線上受理申請時間自112年5月1日至5月 31日止,請申請機構於112年6月5日(星期一)以前彙整造冊函送本會,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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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本案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除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 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第3點第2項規定,得以隨到隨審申請方式提出者之外,凡向人文處申請延攬博士級研 究人員均須於規定之2期申請時程內(每年5月及10月)提出,續聘者亦同;非依該要點規定期程內提出者,不予 受理。 二、未獲補助案件,恕不接受申覆。 三、檢附「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及個人簡要研究計畫書( 格式)各1份。 四、本案公告於本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若有申請問題,請洽承辦人陳曉郁小姐,聯絡電話:02-2737 7617 |
{{ $t('FEZ003') }}2023-03-31
{{ $t('FEZ014') }}2024-04-30|
{{ $t('FEZ004') }}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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