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技合處|
創稿文號:A112051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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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 |||||||
分 文 日 期︰2023-05-11 | 承 辦 人︰研究產學組_李盈青 | ||||||||
收 發 文 號︰1120003537 | 聯 絡 方 式 |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10055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15、16、17樓 | ||||||||
密 等︰普通 | 聯絡人 :黃莉嘉 | ||||||||
來 文 機 關︰僑務委員會 | 聯絡電話 :23272772 | ||||||||
來 文 字 號︰僑綜政字第1120700565號 | 電子郵件 :ligia@ocac.gov.tw | ||||||||
發 文 日 期︰2023-05-11 | |||||||||
附 件:僑務委員會補助國內團體活動經費作業原則及附表 1. 830b1e1e7142bfd36f496e72bf124637_A49000000B_1120700565_doc1_Attach1.pdf 2. 830b1e1e7142bfd36f496e72bf124637_A49000000B_1120700565_doc1_Attach2.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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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有關本會鼓勵辦理僑務學術研討會或座談會等相關推廣活動事,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說 明: 為促進僑務知識體系之發展及提升國內僑務學術研究風氣,本會鼓勵國內大專校院、研究機構及團體辦理僑務學術研 討會或座談會等相關推廣活動,相關補助措施如下: 一、依據要點:僑務委員會補助國內團體活動經費作業原則(如附件)。 二、申請對象:國內大專校院、研究機構及團體。 三、申請方式:依據前揭作業原則第4點規定,檢附申請表(如附表一)、活動計畫書(含經費收支概況表、活動內 容、預期效益等)及團體簡介(含曾舉辦活動資料)等相關資料,並於活動舉辦前30日向本會提出申請。 四、補助金額:本會將審酌活動內容、目的、意義、期間、預計參加人數及成員、預計活動總經費及經費收支與運用 狀況、其他與補助相關事項等,酌予補助。 |
{{ $t('FEZ003') }}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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