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技合處|
創稿文號:A1120907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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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 |||||||
分 文 日 期︰2023-09-07 | 承 辦 人︰研究產學組_李盈青 | ||||||||
收 發 文 號︰1120006696 | 聯 絡 方 式 |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台北市和平東路2段106號 | ||||||||
密 等︰普通 | 聯絡人 :陳曉郁 | ||||||||
來 文 機 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電話 :02-2737-7617 | ||||||||
來 文 字 號︰科會文字第1120059403號 | 傳真 :02-2737-7413 | ||||||||
發 文 日 期︰2023-09-07 | 電子信箱:hichen@nstc.gov.tw | ||||||||
附 件:如文 1. da7709f634e1e1717db17d4249ea2141_112H0P000240_112D2026508-01.pdf 2. da7709f634e1e1717db17d4249ea2141_112H0P000240_112D2026509-01.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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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本會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112年度第2期線上受理申請時間自112年10月1日至3 1日止,請申請機構於112年11月3日(星期五)前彙整造冊函送本會,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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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本案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 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第3點第2項規定,除得以隨到隨審申請方式提出者外,凡於112年度向人文處申請延攬 博士級研究人員均須於規定之申請時程內(5月及10月)提出,續聘者亦同;非依該要點規定時程內提出者,不 予受理。 二、未獲補助案件,恕不接受申覆。 三、檢附「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延攬人文學及社會科學類博士級研究人員試行要點」及個人簡要研究計畫書( 格式)各1份。 四、本案公告於本會網站 https://www.nstc.gov.tw/;若有申請問題,請洽承辦人陳曉郁小姐,聯絡電話:02-273 77617。 |
{{ $t('FEZ003') }}2023-09-13
{{ $t('FEZ014') }}202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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