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技合處|
創稿文號:A112110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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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 |||||||
分 文 日 期︰2023-11-08 | 承 辦 人︰研究產學組_李盈青 | ||||||||
收 發 文 號︰1120008492 | 聯 絡 方 式 |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 ||||||||
密 等︰普通 | 聯絡人 :胡秀娟 研究員 | ||||||||
來 文 機 關︰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電話 :02-2737-7560 | ||||||||
來 文 字 號︰科會科字第1120074289號 | 傳真 :02-2737-7607 | ||||||||
發 文 日 期︰2023-11-07 | 電子信箱:jenhu@nstc.gov.tw | ||||||||
附 件:如文 1. a23599b885bd28adab9a1c9eb694e1d4_112U0P015999_112D2032244-01.odt 2. a23599b885bd28adab9a1c9eb694e1d4_112U0P015999_112D2032245-0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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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本會與愛沙尼亞研究委員會(ETAg)共同徵求2024年臺愛(NSTC-ETAg)雙邊合作人員交流互訪計畫,自本(2 023)年11月15日起受理申請,請於明(2024)年1月15日前函送本會,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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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本會改制前(國家科學委員會)與愛沙尼亞研究委員會(ETAg)所簽雙邊科學合作協定,共同徵求旨揭計畫。 二、申請本公告計畫須由雙方互訪人員,分別向本會及愛方(ETAg)提出申請案。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 成立。檢送本公告計畫申請須知、英文申請表各1份,相關資訊並已公告於本會網站。 三、本公告計畫之執行期程自明(2024)年5月1日至12月31日,補助案係由雙邊協議機構共同選定,未獲補助案件恕不 受理申覆。 |
{{ $t('FEZ003') }}2023-11-14
{{ $t('FEZ014') }}2024-12-14|
{{ $t('FEZ004')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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