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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彙整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113年度第二梯次客座研究人員」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受理申請

{{ $t('FEZ002') }} 技合處|

創稿文號:A1130217092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函
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分 文 日 期︰2024-02-17 承 辦 人︰研究產學組_周雅榛
收 發 文 號︰1130001041 聯 絡 方 式  
速   別︰普通件 地 址︰1063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3樓
密   等︰普通 聯絡人 :陳怡晴
來 文 機 關︰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電話 :02-6630-8239
來 文 字 號︰國研人字第1130100551號 傳真 :02-2737-8044
發 文 日 期︰2024-02-17 電子信箱:icc@narlabs.org.tw
附   件:如說明四

     1.  7682cc3bf8d6510eb03147392dcda1a0_1130100551-0-0.pdf
     2.  7682cc3bf8d6510eb03147392dcda1a0_1130100551-0-1.odt
主   旨:本院「113年度第二梯次客座研究人員」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受理申請,申請資料請於截止日前函送
      本院各實驗研究單位,請查照。
說   明:
 一、旨揭客座研究人員申請資格有二:(一)任職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專任副教授級以上者;(二)任職公立或政
   府籌設之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之科技研發單位專任副研究員(或相當職務)以上者。
 二、客座研究期限為3至6個月(113年8月至114年1月期間內),申請人須獲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進行。
 三、申請書填妥後,請併同休假證明,由服務機構函送。
 四、檢附本院「客座研究人員作業要點」及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一、二,相關資料亦可至本院網頁https://www.nar
   labs.org.tw/查詢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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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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