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技合處|
創稿文號:A1130217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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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方式:電子傳送 | |||||||
分 文 日 期︰2024-02-17 | 承 辦 人︰研究產學組_周雅榛 | ||||||||
收 發 文 號︰1130001041 | 聯 絡 方 式 | ||||||||
速 別︰普通件 | 地 址︰10636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3樓 | ||||||||
密 等︰普通 | 聯絡人 :陳怡晴 | ||||||||
來 文 機 關︰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 電話 :02-6630-8239 | ||||||||
來 文 字 號︰國研人字第1130100551號 | 傳真 :02-2737-8044 | ||||||||
發 文 日 期︰2024-02-17 | 電子信箱:icc@narlabs.org.tw | ||||||||
附 件:如說明四 1. 7682cc3bf8d6510eb03147392dcda1a0_1130100551-0-0.pdf 2. 7682cc3bf8d6510eb03147392dcda1a0_1130100551-0-1.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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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本院「113年度第二梯次客座研究人員」自即日起至113年4月30日受理申請,申請資料請於截止日前函送 本院各實驗研究單位,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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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旨揭客座研究人員申請資格有二:(一)任職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專任副教授級以上者;(二)任職公立或政 府籌設之學術機構及政府機關之科技研發單位專任副研究員(或相當職務)以上者。 二、客座研究期限為3至6個月(113年8月至114年1月期間內),申請人須獲服務單位同意,利用休假進行。 三、申請書填妥後,請併同休假證明,由服務機構函送。 四、檢附本院「客座研究人員作業要點」及申請書格式,如附件一、二,相關資料亦可至本院網頁https://www.nar labs.org.tw/查詢及下載。 |
{{ $t('FEZ003')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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