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課指組
{{ $t('FEZ002') }}學務處|
一、申請日期: 9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 不受理)
二、申請資格:曾經於本基金會合約醫院接受心臟導管治療或外科手 術治療的心臟病童。
三、申請手續:檢附申請表及疾病診斷表,備齊所需之文件於 9 月 30 日前,以掛號信件郵寄至台北市青島西路 11 號 4 樓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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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6-30
{{ $t('FEZ014') }}2022-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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