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課指組
{{ $t('FEZ002') }}學務處|
(一)申請資格:
1.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 80 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全部及格者。
2.需符合(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條件。
3.同時符合以上條件者,始能申請本獎學金。
(二) 審核標準:
1.前一學年成績單,占 55%
2.(中)低收入戶證明、家境清寒、或家庭遭遇變故需經濟資助者,占 15%
3.自傳及教師推薦函,占 25%
4.其它:前一學年社會服務經驗,占 5%
申請文件:
1.填具大專組申請所需資訊
2.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
3.自傳(最多不得超過 1000 字)
4.在學證明(或蓋有 111 學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中)低收入戶證明、村里長清寒證明或其他如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等證明。
6.教師推薦信函(格式不限,須推薦者親簽)
7.個資保護法同意書(如未滿 20 歲,須有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8.其它:前一學年社會服務經驗
(自 110 年 9 月至 111 年 8 月底,不限校內或校外,但不包括擔任學校或社團幹部),並檢附校方或機構單位開立之證明文件。
申請期間:111 年 8 月 8 日至 111 年 10 月 7 日 24:00 止。
申請方式:以線上申請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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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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