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課指組
{{ $t('FEZ002') }}學務處|
申請時間:即日起~111年09月30日(含繳件),逾期不受理
★請務必下載附件申請流程說明詳細閱讀後再申請!
弱勢助學計畫-助學金(不含五專前3年、空中大學、研究所在職專班、延畢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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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補助額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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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金 大專校院學生,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就能申請: (1)家庭年所得在70萬元以下 (2)家庭年利息所得在2萬元以下 (3)家庭不動產價值在650萬元以下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新生及當期轉學生除外)
註:請擇優申請,已領取教育部各類學雜費減免及政府其他助學措施者,不得再申請此項助學金。 |
以1學年為單位,扣除全學年學雜費用約5000~35000元,補助金額一覽表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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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家庭年所得級距 |
補助金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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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學校 |
私立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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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萬以下 |
16,500 |
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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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30萬~40萬以下 |
12,500 |
2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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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40萬~50萬以下 |
10,000 |
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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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50萬~60萬以下 |
7,500 |
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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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60萬~70萬以下 |
5,000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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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上學期申請,下學期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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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請表(校園資訊服務→帳號密碼→學務申請→弱勢助學補助申請(限五專四、五年級、二專) 2.戶籍謄本(三個月內,詳細記事不可省略)或新(甲)式戶口名簿 (三個月內,詳細記事不可省略) ※需含父,母,學生本人, 已婚者計配偶;戶籍不同者,需分別檢附。 3.成績單(前一學期期末成績單,學業成績平均需達60分以上<寄回家的那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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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學金申請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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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部將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核、各部會勾稽比對及同一教育階段查核結果,約於每年約11月20日通知就讀學校,學校將會查核結果一併通知學生(用Email通知),請留意。 2.對於查核結果有疑義,應於學校通知後一周內檢附佐證資料,至課指組辦理複審,請檢附學生本人及法定監護人財稅驗證明文件,未依時程申復者,將依查核結果辦理不得有議,逾期恕無法受理,敬請配合!謝謝! ※如審核通過者,將逕於第二學期(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扣除全學年學雜費用5,000~35,000元補助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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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請同學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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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必備齊檢附文件可郵寄或親送至科上請導師及科主任簽章,再請科上協助交件至本校課外活動組 郵寄者請自行打電話確認(03-9897396分機312)確認是否有收到資料喔~ 如有疑問請打電話(03-9897396分機312)或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詢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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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寄地址: 26644宜蘭縣三星鄉三星路二段265巷100號 課外活動指導組收。 請於信封正面註明「弱勢助學」字樣 。 申請時間:111年08月08日~111年09月30日(含繳件),逾期不受理 |
{{ $t('FEZ012') }}
{{ $t('FEZ003') }}2022-08-08
{{ $t('FEZ004') }}2022-08-08|
{{ $t('FEZ005') }}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