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課指組
{{ $t('FEZ002') }}學務處|
目的:對遭遇特殊困難之本校學生予以適時適當之援助,俾使其順利完成學業。
救助對象:凡遭遇急困或家境困難極需援助之本校學生。
救助標準:合於下列事項之一經查證屬實者,得申領本助學金。
1、因負擔家庭主要生計者罹患重病或遭遇意外傷害,喪失工作能力,致生活陷於困境者最高補助壹萬元。
2、學生本人如罹患重病或遭遇意外傷害及其他事故,而其家境確屬困難者最高補助金額壹萬元。
3、學生本人之家庭清寒,又突遭家庭意外變故,致生活陷於困境者最高補助壹萬元。
4、父母非自願離職之失業勞工家庭,頓失經濟來源,導致就學發生困難,有證明文件者最高補助壹萬 元。
5、學生家庭遭遇其他事故經濟陷於困境者:
(1)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無力撫育者最高補助新台幣壹萬元。
(2)學生本人或父母患有長期疾病持有公立醫院證明,其家庭成員無工作收入者最高補助新台幣壹萬元。
(3)其他家境清寒特殊情況者,保障學生安心就學權益最高補助額壹萬元。
申請急難救助金,視情節輕重按規定辦理:每位學生申領急難救助金以每學期一次為限。
檢附文件:
(1)申請書。
(2)父、母、學生(或監戶人)三人最近一年之「所得清單」及「財產清單」。
(3)全戶戶籍謄本。
(4)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加蓋當學期註冊章)。
申請方式:(教育部學產急難救助金與校內急難救助金擇一申請)
資料備齊後繳件至學務處課外活動組辦理。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詳如附件。
{{ $t('FEZ012') }}
{{ $t('FEZ003') }}2022-08-12
{{ $t('FEZ004') }}2023-02-20|
{{ $t('FEZ005') }}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