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申請資格:本國籍學生,不含夜間部、建教生、實習生、研究生、特教生、在職專班生。
(一)依基金會發函之大專院校(五專部四、五年級)學生,不限科系,每校六至八名為原則。
(二)全台海事大專院校航運相關科系不適用本辦法,請另依本會航運科系助學金申請辦法提出申請。
二、申請條件:
(一)成績標準: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75分以上。
(二)德行成績:無曠課及懲處紀錄。
三、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10月03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四、繳交文件:下列文件以正本或與正本相符之影本為憑,文件不齊全或無法辨識者,視為無效申請,且不另行通知,凡申請文件概不退還。
(一)申請表正本:請貼妥照片,親筆填寫簽名且蓋章。
(二)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
(三)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或清寒證明,如政府機關、村里長或校方證明文件。
(四)若因家庭遭遇重大變故而申請本助學金,請檢附公私立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文件。
(五)110學年度成績單。
(六)110學年度日常生活綜合表現證明文件,如: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才藝競賽或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七)111學年度上學期註冊費用單據。
五、相關申請訊息與表格請參閱附檔。
六、欲申請獎學金之同學,請備齊申請資料並於期限內繳交至課外組。
七、發放金額:每名肆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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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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