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課指組
{{ $t('FEZ002') }}學務處|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111/10/07止(逾期不收,請勿自行寄送)
二、申請資格:
1.家境清寒、家庭遭遇變故使經濟發生困難或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2.學業成績平均 80 分以上或全校/全班排名百分比前 10%(一項符合即可)。
3.博、碩士班二年級以下(含)在學學生。
4.本學期未領其他獎學金(「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各級政府機 關發給之「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 、「獎勵國中畢業生就近入學獎學金」除外) 。
5.一戶以一名為原則。
三、申請文件:
1.申請書(請黏貼2吋半身相片一張)。
2.自傳(內容請描述家庭狀況,以影像圖片、語音或文字表達皆可,影像 及影音部份可委託學校承辦人轉寄電子郵件)。
3.導師、系所主管或校院長推薦表(請就所知說明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
4.上(110)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若無操行成績者請提供在校德行評量之 敘述。 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並請親自簽名並加蓋校印或單位章)。
5.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者(請附證明正本)或家境 清寒者(由導師在推薦表中詳述家境清寒狀況或國稅局前一年度已申報之 全戶所得證明,提供其中一項即可)。
6.學生證(需蓋有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正反面影本。
7.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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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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