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為使各機關住宅補貼趨於完整,「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簡稱本計畫)調整弱勢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金額,參照內政部「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初入社會青年補助標準,依學生租賃地所在縣市區域,補助每人每月2,400元至3,600元,詳細補助金額請見本計畫內容(如附件)。
二、為期政府資源有效配置,並提升本部校外住宿租金補貼成效,請貴校依下列說明事項辦理:
(一)請於學校網頁建置專區應包含旨揭計畫各項實施措施及單一窗口聯絡資訊,以利學生申請及查詢。
(二)請學校就學費用減免及本計畫各項助學措施業務承辦人,於學生申請前開助學措施時,一併宣導校外住宿租金補貼措施,以避免資訊落差影響學生權益。
(三)承上,若學生申請各項助學措施同時符合校外住宿租金補貼資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本計畫助學金資格者),請提醒學生可一併申請,以減輕學生校外住宿之經濟負擔。
(四)另請學校於學生申請前開助學措施時,一併調查學生校外住宿需求相關人數,並請於111年10月31日至111年11月4日前填復調查表(https://reurl.cc/3YpAzl),以利本部瞭解弱勢學生校外租屋之需求。
三、相關事宜請洽本部承辦人:
(一)一般大學:李冠吾先生(02-7736-5875)。
(二)技專校院:呂佳穎小姐(02-7736-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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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10-13
{{ $t('FEZ014') }}202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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